3月18日,华西十二公司四分公司泰江兰庭项目二期三批次17、18#楼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该项目11#-18#楼分为三个批次于2015年11月陆续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103162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严格执行质量三级管理制度,工程有关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工程涉及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检验资料经复查完整,且无漏检,不缺项;主要使用功能项目的检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已具备交付条件。
崇州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小组一行在听取了建设、监理、设计、地勘、施工各方代表的汇报和总结后,根据国家验收规范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程序规范、资料完整、质量优良,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文/何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