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2023年4月12日发布的《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并重新招标的公告

文章来源:华西十二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06 11:25   点击:

我司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的《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因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招标,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废,不再有任何效力。如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我司与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标的金额约14000万元,拟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诉讼事务。依据《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之规定,向社会公开邀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参与投标,代理上述诉讼事务。
一、代理机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4、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且在集团范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5、投标人须指派至少2名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纠纷处理的执业律师,且其中至少1名执业律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在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5年内有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代理经验;
6、指派律师需有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顾问业绩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附裁判文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1、有意向合作者请与我司以下联系人联系,约定面谈及招标文件资料获取事宜。
2、领取招标文件资料时须提交我司要求文本的《投标承诺书》(详附件)。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送竞标书,并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5点前将投标资料密封提供至我司债权法务部。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联系人:阳老师18782966952    何老师13608238879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95号一楼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
2023年5月6日
 
备注:我司官网为本招标公告的唯一发布途径,我司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平台发布本招标信息,请各投标人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投标承诺书
 
 
附件:

投标承诺书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官网2023年5月6日发布的《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我所有意向参与公告中提及代理诉讼事务的招标竞标。无论我所最终是否中标,是否与贵司签订合同,我所均向贵司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贵司组织的招标,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3、未经贵司许可,在报纸、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介上发布贵司法律服务招标、中标、案件情况以及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二、严格遵守律所、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密参与招标过程中所获取的贵司商业信息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不得对外作任何披露和泄露。
三、违反上述承诺,给贵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我所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贵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