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华西十二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25 15:28   点击:

       根据我司官网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专项法律服务比选公告》,共有10家法律中介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比选文件,分别是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永靖律师事务所。
     
       我司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14:00,在华西十二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比选开标会议,本次中介机构评审小组由华西十二公司债权法务部、财务部、审计部评审专家及案涉项目部项目经理、十二公司绵阳分公司法务人员共5人组成,评审小组按照《华西十二公司法律中介机构比选评分表》综合评分,评分要点为代理费用报价、代理方案、类似案件业绩、责任心、社会资源、中介机构规模六方面。根据评审小组成员各自打分后计算平均分,10家法律中介机构得分情况如下: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67.9分、四川衡平律师事务所70.4分、四川建永律师事务所81.44分、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69.64分、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70.4分、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87.7分、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78.6分、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81.06分、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89.3分、四川永靖律师事务所79.34分。根据得分情况,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得分最高,评审小组一致推选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为首选单位,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备选单位。我公司经审核后同意评审小组意见,选定国浩(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专项法律服务的中标单位。

       特此公告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