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华西十二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01 10:24   点击:

我司与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标的金额2000余万元,拟委托法律中介机构代理诉讼事务。由于我司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比选公告》在提交竞标资料截止日2020年5月29日下午5点前,仅有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两家中介机构递交竞标资料,不符合《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满足选聘条件的参选中介机构至少为3家”之规定,现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内容如下:
一、代理机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经营状态正常且拥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业绩。律所规模: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有意向合作者请与我司以下联系人联系,约定面谈及比选文件资料获取事宜。
2、领取比选文件资料时提交我司要求文本的《比选承诺书》(详附件),
3、比选参与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报送比选竞标书,并于2020年6月8日下午5点前将竞标资料密封提供至我司债权法务部。
联系人:债权法务部,汤丽霞 18382204303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95号1楼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
2020年6月1日

 
附件:
比选承诺书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官网2020年6月1日发布的《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招标比选公告》,我所有意向参与公告中提及代理诉讼事务的比选竞标。无论我所最终是否中选,是否与贵司签订合同,我所均向贵司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参与贵司组织的招标比选,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二、严格遵守律所、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保密参与比选过程中所获取的贵司商业信息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和信息,不得对外作任何披露和泄露。
三、违反上述承诺,给贵司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我所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贵司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  期: